EPF会员60岁前去世,家属可申请RM2500抚恤金!
如果家中有不超过60岁的EPF会员不幸去世,而其家属可以尝试向雇员公积金局申请RM2500的抚恤金。
关于RM2500抚恤金
- 任何60岁以下的EPF会员不幸身亡(意外死亡),其家属可以向公积金局申请RM2500抚恤金
- RM2500抚恤金并非取自该EPF会员的公积金存款,而是由公积金局的投资拨出
- 抚恤金需由会员家属主动提出申请,并非自动支付
- 不幸身亡的EPF会员,其家属可在6个月内申请RM2500的死亡抚恤金
- 符合资格者通常是EPF会员的配偶、孩子或会员父母。
- RM2500抚恤金只供死者其中一名亲人,若多名死者家属同时申请,最后决定权落在当局手中,家属无权抗议。
申请RM2500抚恤金的准备文件?
- 申请者必须填写KWSP9KM(AHL)表格及责任同意书,并携带会员死亡证书、本身的大马卡与银行户头资料,如银行存摺或月结单。
- 若EPF会员逝世前没有指定受益人,需要额外文件包括高庭或土地局或公共信托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及可证实与死者关系的文件等。
申请RM2500抚恤金条件
- 属大马公民
- EPF会员未到60岁过世
- 必须在EF会员过世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